资料保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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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-09-08 17:34     作者:阿拉善盟统计局     浏览次数:

1、资料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。

2、借阅、查阅涉密问卷资料,要严格履行领导审批、本人登记手续。

3、查阅涉密资料者负有保密的责任,不得将调查资料带走或转借他人,禁止携带资料外出。

4、涉密资料一般不得复印、摘抄,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。

5、涉密资料收回后要及时入柜加锁,不得在外存放。

6、保密期限已满的涉密资料,要及时解密,积极提供利用。

7、资料室工作人员发现失、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,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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