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市金水工贸有限公司60万吨/年选煤厂建设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内容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包头市金水工贸有限公司60万吨/年选煤厂建设项目。
项目位置:石拐工业园区扩区范围内的包脑公路
项目区中心坐标为N:40°39′25.3″,E:110°19′09.0″。
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: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入选原煤60万吨。
产品方案:年产洗精煤38.9万吨(其中:>
占地面积:本项目占地面积
主要工程内容:本项目由主体工程(准备车间、选煤车间、浓缩车间),辅助工程(受煤坑、原煤堆场、产品储仓等),公用工程(给排水管网、供热工程、供配电系统等)等组成;工程总投资3972.503万元。
生产工艺:入选原煤不脱泥、不分级、无压给入三产品重介质旋流器,以单一低密度悬浮液系统分选,一次分选出精煤、中煤和矸石三种产品;精煤、中煤脱介产生的煤泥采用浮选工艺进一步回收精煤;即: 本项目采用重介选煤+浮选的联合选煤工艺。
二、工程污染分析结论
1、废气污染和治理措施
本项目生产系统主要的废气污染为受煤坑扬尘、原煤筛分破碎系统、原煤胶带运输机栈桥,原煤装卸及产品运输过程等产生的扬尘、锅炉燃煤烟气和食堂炊事烟气等。
1)受煤坑受(卸)煤落料过程产生的粉尘,采取喷雾抑尘措施,根据类比资料,抑尘效率可达95%以上,可以有效减少扬尘量。
2)原煤破碎、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,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,集气罩集气效率>95%,除尘器除尘效率99%;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部分在车间内沉降,部分经车间天窗溢散。
3)原煤均通过封闭式皮带通廊输送,通廊内沿皮带上方设置喷雾抑尘装置,通过采取上述措施,原煤转运过程的粉尘可得到有效控制,不会溢散到通廊外。
4)原煤运入、产品等进出厂的运输方式均为采用汽车运输,运输汽车采用篷布进行覆盖,运输车辆进出厂轮胎均经过冲洗,以避免汽车运输过程的扬尘污染,在经过村庄时,要求运输车辆减速慢行,减少因运煤车辆高速行时产生的粉尘,并采用洒水车对运煤道路洒水,减少煤炭运输过程的扬尘污染。装卸过程局部采用移动式喷淋装置对装卸过程进行喷淋洒水,减少粉尘产生。
5)选煤生产的精煤、中煤、矸石分别进入各自的密闭筒仓,煤泥贮存在封闭的煤泥贮存场,对环境影响较小;厂区内设置临时废物堆放场,产生的锅炉炉渣、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全部贮存在临时区贮存场,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。
6)燃煤锅炉烟气经过脱硫除尘器除尘、脱硫后,烟气中烟尘、SO2、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71-2001) 中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限值,可以达标排放。
7)本项目设置一个食堂,饮食燃料为柴油,柴油燃烧废气由抽油烟机经烟道达标排放。
综上所述,本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均为常规及成熟的方法,是有效可行的,能够达到控制大气污染的目的,满足达标排放要求。
2、废水污染和排放情况
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部分。
选煤生产用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,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选煤补充水等,本项目生产过程没有废水排放。
3、固体废弃物处置
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达到妥善处理,其处置率达到100%,其中,煤矸石和尾煤泥均作外销燃料或原料,燃煤锅炉渣可以外销作为建材、水泥的原料,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可用作肥料;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及时清运处置。
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。